一、待拆区(预处理车间)的管理
①.报废汽车验收入库后,进入待拆区。与此同时,要建立入库车辆台账,会同现场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将报废汽车根据入库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后集中存放。
②.应清除汽车外部的泥沙、污垢、并放净燃料及润滑等,将其放在专用容器内。
③.上述工作完成后,下达拆解作业单位,待拆车进入拆解区。
二、拆解区的管理
⑴.报废汽车拆解全过程必须有管理员(或生产总调度)在场”各个工位人机配合。当汽车大件解体后,指挥相关作业工段或班组进行有序的规范作业。
⑵.安全技术操作规则
①.拆解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规则如下。
a.拆解前,应用专用支架或举升设备稳固地把车架牢,不能在支撑点处垫砖块以及其他物体。
b.拆解发动机及底盘各总成时,应选用适宜的起重设备。在起升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吊件摇晃或站在运件下操作,以确保运件及人身安全。
c.当拆解汽车及总成零件时,应选用合适的工机具。使用电动机具、设备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预先检查其技术状况,确认良好时才可使用。
d.不得将手伸入装在车上的变速器内检查齿轮。不准在试验制动系的汽车下工作。不得在运转的发动机上摆放各种工具。
②.在汽车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则如下。
a.有人在车底下作业的汽车,应挂上“正在作业“的标示牌,要拉紧驻车制动器并用三角木塞住杆轮。
b.用千斤顶顶车时,千斤顶应放置平稳,人应在车的外侧位置,架车应用架车凳。禁止使用砖头块或其他易破碎的物体架车。
c.用千斤顶顶起卸下车轮的汽车时,不准在车上或车下工作。用千斤顶使车轮放下时打开液压开始时要缓缓,打开前应检查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和可能有压着自己的危险;
d..试验发动机时,不得在车下工作。
③.使用吊装设备的安全操作规则如下。
a..在使用起重设备前,要检查设备是否有效可靠,必要时可试吊并检查各部件是否有异常。确认完好后,方可起吊。吊运重物时,其最大质量不允许超过起重设备的额定载荷。
b..提升重物时,应使吊钩位于吊件重心的正上方,以免起吊后倾斜、翻倒,发生事故。
c..吊运中,重物所经过的下方不得站人并严禁人和重物一起吊运。
d..起吊和落下时应平衡可靠,不可过急,以免发生事故。
e.在吊运过程中,重物不可在空中悬吊时间长或将悬吊的重物终止在空中。
⑴.半成品和成品入库时必须做好清油去污的清洗工作。在零件表面不得留有水渍、污点。对一些需要养护的物件要进行涂油包装,如轴承则应上好黄油用蜡纸包装。对一些大件最好用草绳困扎等。对半成品和成品一般应进入库房,如一些大件不得已存放在露天场地时应用帆布遮盖,以防日晒雨林。
⑵.库区布局的原则
①.有效利用有限的空间,根据库房大小及半成品、成品数量,按大、中、小型及长型进行分类放置以便节省空间;用适当尺寸的货架及纸盒来保存中、小型物件。
②.防止出库时发生差错,相同的物件放在同一纸盒或放在一处外,不要放在过道上或货架的顶上;物件外观相近的不宜紧挨存放。
③.保证物件的质量,保持清洁,避免潮湿、高温或阳光直射;库存内禁止吸烟,并须放置灭火器。
④.基本设施要求如下。配备专用的搬运工具,配备一定数量的货架、或筐等,配备必要的通风、照明及防火设备器材;尽可能采用可调式货架,便于高速和节约空间;一般中货架和专用货架必须采用钢质材料,小货架所用材料不限,但必须保证安全耐用,全部货架颜色宜统一。
⑶库区管理
①.对入库的半成品和成品要认真查检,要划分半成品区和成品区,不得混淆。
②.存放货位编号时要到位,要整齐划一,有条不紊,便于收发查点和库存容貌整洁。货位编号可采用“四段编号”方法,即库、架、层、位。第一段1~2位数表示库区场。第二段3~4位数表示货区式架。第三段5~6位数表示货区的排式货架的层。第四段7~8位数表示货位。
③.各工作区域应有明显标牌,应有足够的发货通道和周转区域。货架的摆放要整齐统一,每一过道要有明显标示。半成品和成品一定要标明车型、类别、零部件型号、规格、数量等,一并设有标签(卡)。
④.要定期清仓和盘点,及时掌握物件变动情况,保持“账、卡、物”相符。严格进出库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存放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