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主要依据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在评估时必须有正确科学的依据,这样才能得出较正确的结论。其主要依据包括;
理论依据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理论依据是资产评估学,其操作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
政策法规依据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政策性强,依据的主要政策法规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汽车报废标准》等,以及其他方面的政策法规。
价格依据
一是历史依据,主要是旧机动车辆的账面原值、净值等资料,它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作为评估的直接依据;二是现实依据,即在评价评估值时都要以基准日这一点的现实条件为准,即现时的价格,现时的车辆功能状态。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原则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原则是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为的规范。为了保证鉴定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并做到公平合理,被社会承认,就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公平、公正是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人员应遵守的一项最基本的道德规范。鉴定评估人员的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应当公正无私。对评估结果应该是公道、合理的,而绝对不能偏向任何一方。
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要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人员应该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可靠的资料数据。对被评估的旧机动车价格独立地作出评定二坚持独立性原则,是保证评估结果具有客观性的基础。鉴定评估人员不应受外界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估工作。
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结果应有充分的事实为依据。它要求对旧机动车计算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必须真实,对技术状态的鉴定分析实事求是。
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旧机动车评估过程中,必须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择使用的评估标准和方法,使评估结果准确合理。
专业性原则
专业性原则要求鉴定评估人员接受国家专门的职业培训,经专业技能鉴定合格后由国家统一分发执业证书,持证上岗。
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原则亦称有效性原则。要想使鉴定评估的结果真实可靠又简便易行,就要求鉴定评估人员是合格的,具有效高的素质;评估中利用的资料数据是真实可靠的;鉴定评估的程序与方法县合法的、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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